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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规范公务员培训管理 培训评价结果与任职晋升“挂钩”

2016-12-07 0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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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出台《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管理机制。

《办法》提出,要将学分划分为线上学分和线下学分,并对处级和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培训提出了不同要求,使学分登记监管更加规范;把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公务员任职相结合,有效提高培训考核结果使用的刚性约束。

《办法》规定,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处级公务员每年总学分不低于110学分,其中线下学分不低于30学分,线上学分不低于80学分。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总学分不低于100学分,其中线下学分不低于20学分,线上学分不低于80学分。线上学分是指公务员参加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在线学习获得的学分,线下学分是指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集体学习等培训获得的学分。

《办法》要求,公务员培训评价由公务员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培训评价可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公务员培训评价结果应作为公务员考核和任职晋升的重要内容。

据悉,《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 刘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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