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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献血证贩子”的危害更大

2016-09-27 04: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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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查字典公务员时事政治频道更新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政策解读、理论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献血证贩子”的危害更大。

无偿献血者持证可免交血液采集、储存、检测、运输等费用,多次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有此优惠。根据我国《献血法》,持无偿献血证的患者或家属手术还可优先用血,安排手术,这让一张无偿献血证弥足珍贵。而血贩子也看准机会,在朝阳公园的采血车附近做起证贩子的买卖。(9月26日 《北京晨报》)

血贩子变成献血证贩子,正是利用了献血核查程序漏洞,雇人以患者亲属的名义先行无偿献血,尔后又将血站发给的无偿献血证卖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无偿献血证被卖给患者家属,价格一般在1500元至1万元之间。只要得到无偿献血证,患者就可以获得优先用血和安排手术等权益,且免交血液采集、储存等相关费用。

在患者家属不能直接献血的情况下,采取购买无偿献血证的办法,对于患者以及患者家属来说不啻为一条临时应急之举。对于血证贩子来说,除了支付所雇献血者部分补偿金外,就可坐地生财获得利润。如此这般,无论是对患者家属或者血证贩子来说,均会皆大欢喜。

从血贩子到血证贩子,虽然形式上仅由单纯的贩血变换为贩血+贩证,但实质上仍然万变不离贩血其宗。而后者的危害更甚,一是冲击了业已实施多年的《献血法》,扰乱了已有的义务献血秩序。二是虽为部分患者解除了燃眉之急,却令众多的义务献血者心生不公。最为甚者,就在于免交的血液采集、储存等项费用,却要由国家财政买单,而最终花去的还是纳税人上缴的税收。

对照《义务献血法》第十八条,血证贩子、血站方面均涉嫌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等行为,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处的非法采集血液,即为血站涉嫌伪证作假或者把关不严进而采集非患者亲属的血液。同时,血证贩子、血站以及患者(或者家属)三方,还涉嫌共同提供虚假信息、共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

公平、公开、公正,是确保纳税人以及全体公民权益的最佳途径。凡有违公平、公开、公正者,必然会削弱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更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初衷。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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