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档案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金山区档案局 为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受区人民政府领导和上海市档案局业务上监督、指导。主要职能和权限是:遵循《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制订标准,监督指导。
具体职能任务是: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上级档案机关对档案工作的法规和业务规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制定本行政区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各类档案工作业务标准,监督、指导本区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开展档案工作,对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领导档案学术团体开展学术研究,进行调查研究和科研活动,总结档案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对本地区档案专业初级职务进行评审,管理本区地方史、志、鉴的编修,并组织实施。征集金山地区地方史料,编写、提供上级部门所需材料,指导、服务全区各有关单位志、书编修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为金山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