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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发展改革委职能介绍

2012-08-07 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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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式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4)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5)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6)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建议,拟订促进全市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

(7)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市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8)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9)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12)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13)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必须进行招标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

(14)根据市政府规定,归口管理市物价局,监控全市物价总水平,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值班电话:0817-2224996)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财务、资产、物业管理、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发布。

(二)综合投资科(电话:0817-2222102)

研究提出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庹、结构调整和目标政策在内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搞好年度发展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衔接;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形势,做好对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及计划执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预警,加强对国际经济、全国、全省和同类地市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研究拟订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对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监督分析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编制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转报、安排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的城市建设项目。

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科(电话:0817-2227545)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汇总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中长期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第三产业发展方向;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和下达经济实用住房开发计划。

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组织重大经济总量的调研和协调。

研究分析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拟定与之配套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建设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指导和推进县(市、区)经济综合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措施,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承办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电话:0817-2228472)

按照分工对全市建设顼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拟订招标管理实施办法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部门、行业纠纷进行调整和仲裁。

负责组织、参与、协调重要文件的起草、论证和信息发布;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经贸流通外资外经科(电话:0817-2236409)

研究分析市内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提出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地方企业贴息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及年度调控计划。

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编制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年度计划及重点商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协调监督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计划;审查和转报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或修订全市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

(六)农村经济发展科(电话:0817-2232945)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七)工业交通能源科(电话:0817-2225112)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布局、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能源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大中型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市节能政策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咯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交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和转报全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市公路、航空、铁路、水运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八)科技社会事业科(电话:0817-2237300)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市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含邮电通信)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高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全市高技术重大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查和转报财政性资金的科技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及产业化前期重大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

(九)经济体制改革科(电话:0817-2666236)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城市综合改革、城乡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问题,提出促进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人事科(电话:0817-2238131)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节能减排科(电话:0817-2227545)

组织贯彻落实国、省、市有关节能工作的战略、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市节能工作,指导、督促节能执行情况,研究审议节能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各部门、各县(市、区)在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科(电话:0817-2338327)

负责办理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负责办理政府优惠住房类项目的审批事项;负责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事项;负责办理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事项;负责办理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备案和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核准事项;负责办理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南充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副县级)。(电话:0817-2666226)

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是市政府的办事机构。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由市政府领导,稽查特派员由市政府委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和管理,市建设局参与,但不进行重复检查。稽查特派员实行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人员主要由各类工程建设、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稽查特派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稽查报告;协调、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拟订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计划,负责特派员的工作联络、协调和服务;负责稽查报告的审核和稽查意见、信息的综合处理;承担稽查工作的综合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817-2253280)

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电话:0817-2666496)

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1.积极实践开发性金融理论,培育和树立信用建设理念,广泛宣传信用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创造良好的信用舆论和信用环境,致力于信用安全区或金融安全区的建设,协助政府构建高效的信用平台,推动南充市信用建设,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2.培育和引入各种信用维护、监督的外部力量,构建接受审场监督、信息批露和外部审计的信用平台,对履行《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借款主体履行《借款合同》中的相关义务;

3.向市政府报告国家开发银行信贷政策、阶段工作重点、资金投向情况、项目开发评审动态和信贷资产质量等情况;向国家开发银行报告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和发展计划、阶段工作重点、正在或拟做前期工作的项目情况以及有关项目的规划、立项、可研、环评、资本金到位、项目建设及稽查等情况;牵头做好开行意向支持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负责将政府未来五年内计划或规划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教育、社区金融、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国企改组改造、中小商业银行合作、农村医疗卫生、农业产业化、社保、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物流等项目的融资服务优先提供给开发银行;

5.在未明确借款主体前,协助有关部门,构筑良好的治理结构;在明确借款主体后,监督和促进开发性金融借款主体的法人建设,并督促开发性金融借款主体定期向开发银行批露关于法人建设进展情况的信息,配合开发银行对借款主体的法人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6.制定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运行安全;对开发性金融借款主体及其投资项目的资产管理进行监督,促进项目规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工程招标、监理、保险措施,提高投资效益;

7.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开发性金融贷款支持项目的信用结构,防范金融风险;

8.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报告将还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提请人大通过;

9.协助建立偿债资金专户,并对偿债资金专户进行监管;

10.开行办作为开发银行与该市的规划合作机构,组织参与该市(区县、乡镇)的规划编制、论证和审查工作,担任该市的发展顾问和财务顾问;

11.负责牵头建立联合监督合作机制,对开发性金融贷款(或政策性贷款)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检查),确保贷款项目建设以及信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规合法。联合监督合作机制中,审计部门的职责是对项目法人管理和使用开行信贷资金的情况进行逐笔审计;对融资平台所有资金的整合和往来情况进行逐笔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是每年对市及所辖县(区、市)的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检查不少于三分之一。

12.政府和开发银行委托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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