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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粮食局职能介绍

2012-05-30 04:05:06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商品粮油品种结构调整。

(三)负责储备粮的管理,指导全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制定区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区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研究提出储备粮的收购、轮换、抛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村储粮工作;指导做好全区库存粮油的安全储存工作。

(四)负责国家粮食任务的落实;提出全区粮食收购价格、销售限价及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五)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含武警)、城镇居民、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草)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六)指导和协调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区粮油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商业网点建设,负责粮油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报、批。

(七)指导全区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粮油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行使粮食市场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并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承担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八)指导全区粮食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财务和会计制度,负责国家、省、市预算的粮食政策性补贴的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的管理工作,编报全区粮食系统财务报表,组织编制年度决算。

(九)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行业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油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负责全区粮食余缺调剂,组织和协调区内粮油调剂工作和建立区外粮食购销合作关系,组织落实粮食进出口计划。

(十一)制定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的职业教育;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粮食系统安全保卫、审计、监察工作。

(十三)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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