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四川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劳动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劳动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2012-05-25 05:05:5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含培训就业职能)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件;负责系统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及党务、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材料起草工作;负责草拟全局综合性文件和局发公文的审核以及文书档案、目标管理、信息、保卫、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制定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日常工作,组织编写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年鉴和全局大事记;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后勤保障、对外接待和计划生育工作。

拟定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市场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全区就业服务事业发展体系建设规划,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颁发区属单位和中央、省、市在单位开办职业介绍机构许可证,并进行年检和监督检查;按分工管理境外公民在本区就业和本区公民出境就业和核准、签发许可证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政策并拟定我区实施办法;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贯彻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竞赛的规则;负责对申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初、中级社会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鉴定机构的审核、认定和管理;审批、管理鉴定初级、中级和经省授权的高级技术等级的考评员资格;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和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

(二)劳动工资保险和劳动监察股

监督劳动关系调整地方法规、规章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办理区属企业、中央、省、市属在龙头企业和外资企业集体合同的审核,指导企业实施地方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按分工负责企业农转非政策实施;参与国家、省、市区级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管理和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执行;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定全区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布全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央、省、市的政策规定拟定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企业工资调节和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的核定,审核区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进行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根据国家、省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拟定全区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审核区县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基金征缴办法;监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管理政策的实施;负责特殊工种的认定;审批区属企业职工退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审批;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审核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和给付标准;制定全区农村(含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条件及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定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的政策法规;根据国家、省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经办机构执行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政策;审查复核经办机构有关失业保险经费的预算、决算,组织对失业保险金实施稽核;制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调剂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法规;根据国家、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医疗保险统帐结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经办机构执行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工伤保险行业差别率;审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承办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伤认定、职业病和劳动能力鉴定;审核经办机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制定我区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进行审核,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支出、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统计汇总工作,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贯彻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人员资格认证办法,颁发系统内部检查证;拟定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认定有关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办法和基金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网络和监督举报系统,组织监督基金的管理使用,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

根据国家、省劳动监察规章和政策,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拟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指导、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负责劳动监察员的审查、培训考核和颁证;组织协调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劳动争议仲裁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的地方法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工作;指导全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协调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劳动仲裁员资格管理;办理管辖范围内职工劳动合同鉴证,指导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工作,受理和处理有关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争议案件;承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监督检查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服务咨询机构;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普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咨询、信访工作。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 四川查字典公务员教育 公务员考试网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