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招商引资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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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有关的规定;参与全省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有关规定的研究;负责全省对内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工作;承办省政府决定的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参与我省经济合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承办首政府交办的我省与外国政府、国际大公司联合工作委员会四川方和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解决省外和境外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三、指导、组织和协调全省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承办西南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确定的经济合作有关事项和四川方的日常事务。
四、受省政府委托,代管除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外的其他的驻外办事处;研究提出加强我省驻外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以及布局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外省(区、市)政府设置的驻川办事机构的呈报、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外省(区、市)企业来川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工作。
六、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向省委、省政府提供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信息网络,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七、监督管理省招商引资局机关、直属单位及驻外办事处的国有资产。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