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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职能介绍

2012-07-04 11: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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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职能介绍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省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审批;受省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省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七)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

(八)协助省政府领导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负责全国、省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十一)指导和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全省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党和国家及军队领导人以及从上述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的接待工作;负责部、省级内宾的接待工作。

(十四)办理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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