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扬州市公务员考试未达开考比例职位计划相应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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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扬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报名实际情况,现将扬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开考比例需要核减计划的职位和需要取消的职位公布如下:
一、核减计划的职位
扬州市邗江区法院代码71职位原计划招录2名,实际报名成功人数4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人数1名,并最终确定招录1名;宝应县法院代码70职位原计划招录3名,实际报名成功人数6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人数1名,并最终确定招录2名;宝应县检察院代码75职位原计划招录2名,实际报名成功人数4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人数1名,并最终确定招录1名;宝应县乡镇机关代码90职位原计划招录8名,实际报名成功人数20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人数2名,并最终确定招录6名;高邮市乡镇机关代码90职位原计划招录8名,实际报名成功人数18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人数2名,并最终确定招录6名。
二、取消的职位
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代码78职位,扬州市广陵区湾头司法所代码80职位,扬州市邗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参公管理)代码90职位,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机关代码90职位,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机关代码90职位,扬州市江都区法院代码71职位,仪征市法院代码71职位,仪征市陈集镇机关代码90职位,仪征市新集镇机关代码90职位,高邮市法院代码70职位,高邮市检察院代码76职位,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分局代码90职位,高邮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代码90职位,高邮市三垛镇机关代码98职位,高邮市周山镇机关代码01职位,高邮市汤庄司法所代码90职位,均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予以取消。
原报考上述被取消职位并报名成功的人员,可对照有关条件于1月22日9:00-16:00进行补报名。
原标题:关于扬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开考比例职位计划相应调整的通知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