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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集体离婚”承载的是利益之重

2017-03-03 02:03:49
查字典公务员网
导语:查字典公务员时事政治频道更新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政策解读、理论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集体离婚承载的是利益之重。

百对夫妻因拆迁离婚,甚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也都离婚了。最近有市民向晨报84701110热线反映说,南京高新区一村庄拆迁时,全村160多对夫妻,上至八十多岁老两口、下至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绝大多数都离了婚。(3月2日《南京晨报》)

为了在拆迁中多得补偿款或多分房子,不少相濡以沫、相敬如宾、感情深厚的夫妻一夜之间排着队办理起了离婚手续,尤其是一些年事已高的老夫妻,甚至是拄着拐杖去办理离婚手续这样的场景近年来频频在一些地方上演,成了农村村民以种房方式获取大量拆迁补偿之后又一道刺眼的风景。

的确,一些地方制定和出台的拆迁补偿政策存在不完善或者是漏洞,让拆迁户有空子可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上述这个组的拆迁过程中,有这样的规定:夫妻俩凡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离婚必须满五年以上,才能按政策以两户计算。此时,有一家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到村里现场办公,帮村民到法院打离婚官司,因为拆迁政策中没有规定在法院判决离婚不享受拆迁政策。于是法律服务所背后来助阵,每户收取离婚费从5000元一下子涨到15000元。

律师服务所的如此行为符不符合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不得而知,但这样一下,的确助长了村民离婚的热情愿望。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告诉我们,人在财富面前是多么的贪婪和不惜一切。为了多获得拆迁补偿、多分一套房子,不惜假离婚,虽然法律上对此行为还没有相关的禁止或制约性规定,但就婚姻家庭而言,显然存在着极大的、潜在的、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从法律层面讲,离婚不存在真假,只要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或是法院判决离婚,这种离婚就是真实的离婚,男女双方从法律意义上讲就不再是夫妻,即便住在一起,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而为了更多的获取拆迁补偿款或房子假离婚最后变成真离婚的事儿近年十分多见,而且很多都闹上了法庭。而这,真可谓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得不偿失。

只不过,话还是要说回来,相关地方政府在制定拆迁补偿政策时,一定要严格、细致,一定要经过多方论证,把政策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杜绝政策漏洞。同时,要探索和建立对采取假离婚这样的方式获取拆迁补偿或住房的行为的法律追究的制度设计因为拆迁中的假离假获取的利益都是不当利益,或可称非法获利。值得提醒的是,我们的拆迁户们,在争取补偿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千万不要玩假离婚这样的游戏,以免法律后果之重。

稿源:荆楚网

作者:易楚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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