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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务员招考 “五一”后进行资格复审

2011-04-30 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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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者取消面试由排名靠前者替上

记者昨日(4月29日)从广东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笔试合格按比例拟进入面试的2011中山公务员招考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5月3日至5月5日。不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将从报考相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相关负责人提醒,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考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未确定为拟入围面试对象、成绩靠前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过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递补资格。如超过资格复审时间仍未能进行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定于2011年5月3-4日进行;报考其他职位的,定于5月4-5日进行。复审地点在各招考单位。

报考公安机关、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5月6日上午7:30在兴中体育场(兴中道28号)西门门口集中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经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面试。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定在5月10日至12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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