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答记者问解读:有感于李克强总理的实现三项任务需要三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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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举行的总理答中外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实现三项任务,还需要有三大保障。一是建设创新政府,依靠改革开放使经济社会充满活力;二是建设廉洁政府,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效率;三是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3月17日 中国网)
何为三大任务?一是持续持续发展经济,二是不断改善民生,三是促进社会公正。每一项任务,都关乎着中国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而如何实现这三项任务,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三大保障,无疑给我们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在这三项保障中,促进社会公正,又是前面两项保障的最终落脚点,显得更具有长远性和前瞻性。
要促进社会公正,就要以法为本,坚持依法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治国是前提,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国显示了其在社会发展中强大的生命力,在各方面保障了社会生产秩序的稳定和谐。
反观当今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执法者不能严格依法执法,底层民众生命尊严、合法财产得不到保障的现象,正是这些个别亵渎法律尊严现象的存在,降低了民众对法律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了社会的不公,成为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潜在因素。如何解决这些社会想象,这就要求依法治国不能停留在表面的文字依据上,更要真真正正地落实在现实社会中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