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基层政法公务员招录笔试分数线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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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221名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20日至21日将进行资格审查。
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5分,不合格或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排名,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 com.cn)查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招录2人(含)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录3人(含)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入围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法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2楼大法庭进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7楼710室进行;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公安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在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1号教学楼图书馆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11月24至25日的面试。
据悉,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于2008年启动,主要是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为自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考生报考即定向、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