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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28日起面试

2011-11-17 09:11:21
查字典公务员网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昨日联合发布消息称,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将于11月28日至12月1日进行面试,11月23日至24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均在呼市进行。

据悉,11月18日至23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公安系统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23日至24日,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24日。

考生须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正式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士兵退役证书原件(符合高校毕业生加分条件的,还须带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户籍在毕业院校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籍在区外毕业院校集体户上的内蒙古生源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内蒙古户籍户口簿原件(其中须有注销的本人户籍页)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证明。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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