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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律硕士考研:重难点解析之法系

2016-06-03 05:06:03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下面是查字典公务员考研名师整理的法律硕士考研重难点解析之法系,供2017考研的各位考生参考。

一、法系的概念与划分标准

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二、英美法系

(一)英美法系的概念

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判例法系、不成文法系、海洋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二)英美法系的代表

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包括英国本土(苏格兰除外)及美国、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这些历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与地区。

(三)英国法与美国法的区别

1.英国法采取不成文宪法制与单一制,法院没有司法审查权。

2.美国法采取成文宪法制与联邦制,法院有司法审查权(通过具体案件确定是否符合宪法),公民权利主要通过宪法规定。

三、大陆法系

(一)大陆法系的概念

大陆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日耳曼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二)大陆法系的代表

欧洲大陆大多数国家、前欧洲国家的殖民地、拉丁美洲等许多国家与地区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此外,日本、土耳其、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中国的澳门等地区的法律也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

(三)法国法系与德国法系的区别

1.法国法系是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建立起来的,它以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思想,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

2.德国法系是以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蓝本建立起来的,它以强调国家干预与社会利益为主导思想,反映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

四、两大法系的联系与区别

(一)联系

二者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方面都是一致的。

(二)区别

1.宏观区别

宏观区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的正式渊源

制定法、判例法

制定法(主要)

法律的基本分类

普通法、衡平法

公法、私法

法典编纂倾向

不倾向

倾向(基本法律)

诉讼程序

当事人主义

职权主义(干涉主义)

判决程式

依法判案(判例法)

依法判案(制定法)

2.微观区别

具体部门法律制度、法律规则方面。

进入20世纪以后,两大法系已经相互靠拢,它们之间的差异已经逐渐缩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由于传统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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