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专硕 >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单位犯罪

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单位犯罪

2015-12-11 10:12:43
查字典公务员网

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单位犯罪1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单位犯罪2

(一)单位犯罪是单位作为主体实施的犯罪,不是单位的各个成员的犯罪之集合,也不是单位和单位成员之间的共同犯罪。

以下四种情形以自然人犯罪论:

1.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企业实施犯罪的。

2.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3.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4.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二)单位犯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由单位实施,但刑法没有将单位规定为行为主体时,应当而且只能对自然人定罪量刑。唯一例外: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单位成立合同诈骗罪。

(三)处罚

1.追究单位(罚金)和自然人的责任。

2.只追究自然人的责任。

注意:

1.所有的单位犯罪都会处罚自然人。所以诬告单位犯罪,由于可能使自然人受到刑事追究,行为人可能成立诬告陷害罪。

2.单位涉嫌犯罪后,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撤销或者破产的,直接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3.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定单位犯罪。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