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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律硕士法条分析题例题分析(二)

2015-11-11 06:11:01
查字典公务员网

法条分析题是法律硕士试题类型之一,其思路和论述题相差不远,如,法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为何这样规定(法理依据)、法律的实效(包括漏洞)如何等,下面是查字典公务员考研分享给各位考生们的考研法律硕士法条分析题例题分析。

3、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答案要点:

(1)该条法律是关于环境污染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 (2)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指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

(3)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使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以保护不特定的处于弱者地位的民事主体的利益。

(4)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一,要有违反国家保护环境规定的污染环境的行为。我国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主要有四类: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如环境保护法;二是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如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规章,如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四是地方性环境保护规章,如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第三,违法的污染环境与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

(5)构成上述条件的后果:污染致害行为人不能以污染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因自己没有过错而主张免责。但是,如果能证明由于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造成大气污染或由于受害人、第三人过错而造成的污染损害,污染致害行为人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答案要点:

(1)该条是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具备如下构成要件:1)损害必须是由高度危险作业引起的。2)损害的客观存在。3)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因此,高度危险作业人不能以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为由而主张免责。但如果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其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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