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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梅河口市人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291人公告

2017-04-01 11:04:32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单位及岗位如下:

一、公安消防队岗位32人。(5名公安消防文员、5名驾驶员、22名专职消防队员,其中梅河大队:14名(5名公安消防文员、9名专职消防队员),红梅镇:18名,以上岗位需要属地报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专业不限,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执勤灭火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标准:1500元/月(公益性岗位工资1280元+220元用人单位出资)。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二、乡镇就业辅导员2名。(黑山头镇 1人、康大营镇 1人)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4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三、园林绿化工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四、民政局(民政社会工作者)4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五、医保局(五险扩面征缴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有临床医学专业,身体健康,年龄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六、巷路环境卫生保洁员200名,其中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光明街道、福民街道、和平街道各40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性47周岁以下,男性57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七、城市主干道环境卫生保洁员50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性47周岁以下,男性57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原标题:梅河口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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