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梅河口市人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29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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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单位及岗位如下:
一、公安消防队岗位32人。(5名公安消防文员、5名驾驶员、22名专职消防队员,其中梅河大队:14名(5名公安消防文员、9名专职消防队员),红梅镇:18名,以上岗位需要属地报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专业不限,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执勤灭火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标准:1500元/月(公益性岗位工资1280元+220元用人单位出资)。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二、乡镇就业辅导员2名。(黑山头镇 1人、康大营镇 1人)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4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三、园林绿化工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四、民政局(民政社会工作者)4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五、医保局(五险扩面征缴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有临床医学专业,身体健康,年龄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六、巷路环境卫生保洁员200名,其中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光明街道、福民街道、和平街道各40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性47周岁以下,男性57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七、城市主干道环境卫生保洁员50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性47周岁以下,男性57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原标题:梅河口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