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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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主要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下设财务部、投发部及综合运营部。
为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总经理。
工作地点:茂名市。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管理好国有企业的强烈责任心和责任感,有正确的工作观、业绩观和大局意识,执行力强,认同并践行茂名滨海新区的文化理念;
2、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国内外行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情况,具备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和实施能力;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从业经历丰富,职业素养良好,工作业绩突出;
4、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无违纪、违法或不良执业记录;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在国有或规模以上企业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2年以上或任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5年以上,或在规模以上企业任职高管3年以上的职务任职经历。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
(1)在销售额5000万元或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企业中任副职领导职务一年以上(含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
(2)在销售额5000万元或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企业中担任中层管理岗位职务三年以上。
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四、招聘职位主要职责
总经理主要职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招聘主要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原则上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个工作程序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以适当形式提前告知。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声明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15日至3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下载《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完整填好后发送至指定邮箱:gdmmbhxqrs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总经理-现任单位及职务-姓名。本次招聘工作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不接受其他样式简历。
(三)有关要求
1、请在参加综合面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荣誉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及《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上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我区招聘小组承诺对竞聘人员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保密,恕不再退回。
2、竞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有关声明
1、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正式任职的,聘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任职人员试用期半年,享受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职位实行年薪制,执行新区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4、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联系电话:0668-2156865(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小姐;电 话:0668-2977197;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双山七路2号大院交通局大楼1208室;邮 编:525000
原标题: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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