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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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检察辅助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人数:
招录不占编制的检察辅助人员4名。
二、检察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
检察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处理与检察业务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为检察官办案工作服务。
三、检察辅助人员的管理方式:
对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检察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参照现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对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检察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
1、检察辅助人员试用期工资178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2080元∕月,表现特别优秀人员的工资,由院党组研究决定,可以适当增加。
2、按照现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各种保险。
3、差旅费参照用人单位正式干警标准执行。
4、早餐、午餐可在用人单位单位食堂用餐。
五、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三) 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四)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中文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5-4861508。
(三)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现场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七、此招聘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