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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公共基础政治常识:我国的民族

2015-12-28 03:12:2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导语】选调生考试中关于对政治常识的考察也是很常见的,中公选调生考试网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总结,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1.民族的基本特征

(1)民族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历史上形成的稳定的人们生活的共同体。

(2)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的基本特征。民族的四个特征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

(3)关系: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是首要的前提条件,为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提供了地理空间和物质基础;而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又促进了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的发展。

(4)现阶段,在民族的四个特征中,共同心理素质有极大的稳定性,是区别民族的最显著特征。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经由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转变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

(2)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①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具有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各个民族之间只有大小、强弱、发展程度上的区别,而绝无优劣之分。

②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民族的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强弱,与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前途有密切关系,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各民族的大团结是我国统一、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民族的共同愿望。为了维护民族团结,必须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指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都得到发展,民族素质得到提高。

④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三项原则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又是民族平等、团结的物质保证。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的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2)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现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包括自治旗)三级。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4)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英雄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5)实行的原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政治认同),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6)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一,增强了民族凝聚力,使各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和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

第二,满足了各少数民族人民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有利于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第三,可以使各族人民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焉的民族隔阂,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四,有利于把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协调起来,充分发挥各民族、各地区的特长和优势,调动种族人民参加国家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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