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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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实施镜湖区的保障房建设和其他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各项工程建设管理力度,现招聘5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工程技术管理人员(4名):
1、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民建、造价等相关专业;
3、具有建筑学、工民建、土木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知识,持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证书优先;
4、月薪3500元(因岗设酬,实行考核浮动工资制)。
(二)造价师(1名):
1、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国家认可的造价师证书(中级职称);
4、年薪20万元(因岗设酬,实行考核浮动工资制)。
上述人员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敬业精神及组织和内外协调沟通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较强。一经录用按规定购买五险。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招聘公告:在《大江晚报》上刊登招聘公告,同时在报名处、镜湖区政府网(www.whjhq.gov.cn)发布招聘消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凡符合招聘条件并愿意应聘者均可报名,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和个人简历1份。
⑵报名时间:2011年10月9日-10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⑶报名地点: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六楼610室
⑷联系电话:0553-3857367联系人:王女士
3、考试:
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以上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低于1:3,将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4、体检、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工作和社会表现等情况,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综合情况,确定录用人员;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确定录用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则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