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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规定

2013-01-11 04:01:15
查字典公务员网

查字典公务员医学网将陆续发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信息及系列辅导课程,请持续关注!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1年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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