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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1-09-14 03:09:41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是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承担着普通高职(专科)教育、成人本专科教育和全省工会干部培训等多种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坐落在以泉城闻名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迄今已有70余年的发展历史,目前有两个校区,共占地1103亩,东校区位于济南市桑园路60号,西校区位于长清大学科技园区。设有8个教学院部。开设普通高职专业30个,对外合作办学专业6个,其中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干部培训和成人教育为主的办学格局,现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近万人,已成为全国同类院校中规模最大、专业最全、实力最强的高等院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核查合格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院校、济南市花园式院校,多次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山东省总工会评为工会干部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富民兴鲁奖状。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46人,具体岗位、学历、专业条件、数量及相关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以下;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196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在校及工作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应聘人员应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

6、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学校网站(http://www.sdtuc.com.cn)公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28日。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提供的邮箱,将所报专业的《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具体办法: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专业+姓名(如:劳动关系专业+董建祥)。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资格审核

1、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于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现场审核及相关笔试手续。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应聘高级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要求通过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工作组,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学校通知本人。面试采取基本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逻辑思维、应变能力、授课艺术、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2、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对高级岗位及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初级岗位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1、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组,根据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省级医院进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学校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规定执行。经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学校不予聘用。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桑园路60号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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