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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茶陵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1-08-23 05:08:46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县安监局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考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茶陵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3名。

二、招考条件

1、具有我国国籍,拥护我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不受普通全日制限制,但须国家承认),专业不限。

3、年龄在28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要求男性。

二、方法步骤

公开招考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编制、监察、财政、安监等部门参与,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县人事局负责发布招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公告时间:2011年8月23日8月31日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8月31日下午6:00止

3、报名地点:县人事局考培中心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每人20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

1、初审: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根据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当报名人数达不到5:1的开考比例时,将相应调减招考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评卷。

1、内容:《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时间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9月2日到县人事局考培中心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予参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合格者方可录用。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本实施方案由茶陵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茶陵县人事局

201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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