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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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信息中心为隶属于自治区发改委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咨询和信息化技术服务,承担新疆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承办国家信息中心系统内信息共享等工作。2011年5月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一)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 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 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人社厅下达本次招聘方案审核通知书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日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需带: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附带电子版);有工作经历的须开具工作年限、工作岗位等相关证明。
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6月24日。
报名地点:信息中心办公楼(地址: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8楼)
联系人:郭玉华 联系电话:0991--2823662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任职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按照人社厅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办公室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考试使用汉语。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1、笔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的第三天,由信息中心将笔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三天。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成绩公示三天。
总分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总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发改委人事处、信息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组织考察程序进行。
(七)公示
拟聘合格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上公示7天。
(八)录用
对公示、考察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发改委、人社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要求进行,监督机构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人:
自治区发改委人事处处长 崔长祥
监督电话:09912822668
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崔红
监督电话:0991281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