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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所属省职业学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05-17 03:05:16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职业学院(前身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是省内唯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和特色的高职学院,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学院新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东部,毗邻济南高新产业区和工业基地,占地面积1242亩,校舍面积36.68万平方米。建校至今60年,学院具备先进的办学理念、鲜明的办学特色、雄厚的师资队伍、高超的办学水平和优良的社会声誉。现有10个教学系部,40余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2万余人。

为谋学院更好更快发展,按照《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文件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根据学院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规;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功底,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3、确保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心健康。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分别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东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中级(除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岗位报名信息有效时间自学校招聘方案公布之日起至6月1日止,学院集中于5月26-6月1日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6月3日笔试,6月中下旬面试;

高级岗位和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自学校招聘方案公布之日起至6月14日止,6月中下旬面试。外地应聘者可先将个人简历发至报名联系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学历、学位,应聘的专业岗位,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给予回复。对于通过初审的再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携带材料包括:在职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曾任职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上述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同时提交《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通过资格审查的,发给笔试通知书或面试通知书。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资格。

4、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中级(除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级岗位和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的招聘,根据省人社厅的有关规定,采取简化工作程序,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应聘中级(除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通知书中注明。

(2)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岗位采用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测评应聘者与应聘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等基本情况。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高级岗位和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对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岗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5、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外调、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安排在省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确定聘用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社厅备案,核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联系方式:山东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学院办公楼319室)

网址:http://web2.sdp.edu.cn/rsc/

联系人:牟老师、侯老师。 电话:053166772215。

报名联系邮箱:tzy_renshi@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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