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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所属省化工研究院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05-12 09:05:2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始建于1958年,是省级综合性的化学化工技术研究与开发单位,主要从事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和化工仪器仪表等方面的研究开发,以及化工设计、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工环境影响评价、化工信息服务、化工安全培训等公益性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2、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具备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身心健康;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5月1日后出生);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化工院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6月13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邮箱报名。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1寸彩色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即将获得学历学位的推荐信、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填写《山东省化工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格式附后)。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

四、考试

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在资格审查后进行,在省石化协会的指导下,由省化工研究院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类别分别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 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人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核对身份及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问答等多种方法,由省石化协会及我院组织专家成立面试小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五、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任职能力等全方面情况。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省化工研究院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我院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上级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聘用人员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山东省化工研究院10号楼213房间(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联系人:李 梅、崔 宏

电 话:0531-82663120

邮 编:250014

网 址:www.sdciri.com

邮 箱:hg31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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