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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研究生为自主招生

2014-04-28 02:04:59
查字典公务员网

日前,教育部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由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合办,规划在校生11000人。今年首招300名本科生,学费每年约9.5万元人民币,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博士生为自主招生。

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设置的首批本科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和经济学,2014年开始招生。一期阶段(2014-2017年)在校生规模为3300人,二期阶段(2018-2021年)为6200人,三期阶段(2022-2025年)为11000人。

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收学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应当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并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合作办学协议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学校可依照以上条 例、规定和协议,按照香港中文大学同类项目在香港地区招生标准自主招生录取,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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