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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介绍

2014-10-16 0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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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校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韩大元教授任院长,曾宪义教授任名誉院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现有藏书30余万册,其中中文法律图书25万余册,外文法律图书5万余册,中文法律期刊1300余种3万余册,外文法律期刊80余种3000余册。法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有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法学家》、《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文摘法学》(英文)、《人大法律评论》、《朝阳法律评论》等,并建成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全国知名的网站。

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60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2004、2009年两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2.师资介绍

法理学

在职教师:杨晓青 朱景文 朱力宇 范愉 史彤彪 孙国华 吕世伦

张志铭 冯玉军

副教授: 张曙光 曹磊 叶传星 王振东

法制史

教授:赵晓耕 叶秋华 王云霞 马小红 程天权

副教授:高祥阳 姜栋

宪法与行政法:

教授:胡锦光 韩大元 杨建顺 莫于川 许崇德

副教授:李元起 张翔 王贵松 刘飞宇

刑法学

教授:韩玉胜 黄京平 高铭暄 谢望原 赫兴旺 王作富 张小虎

刘明祥 田宏杰 戴玉忠 肖中华 冯军力

副教授:时延安 付立庆 李立众

民商法:

教授:林嘉 姚辉 叶林 王利明 龙翼飞 杨立新 张新宝 贾林青

黎建飞 赵中孚 杨大文 董安生 王轶

副教授:邢海宝 孙若军 郑爱青 朱岩 石佳友 高圣平

知识产权法

教授:刘春田 郭禾

副教授:沈致和 姚欢庆 李琛 金海军 罗莉 王春燕

经济法学

教授:史际春 徐孟洲 王欣新 朱大旗 刘文华 刘俊海 吴宏伟

副教授:王宗玉 孟雁北 宋彪 杨东

环境资源法学

教授 :周珂 李延荣 李艳芳 王益英 副教授:竺效

诉讼法学

教授:陈卫东 汤维建 王新清 江伟 肖建国 程荣斌

副教授:刘刚 刘计划 邵明 魏晓娜 李奋飞 程雷

国际法学

教授:赵秀文 余劲松 邵沙平 朱文奇 尹立 韩立余 郭寿康

副教授:余民才 徐青森 杜焕芳

证据法学

教授:何家弘 李学军 副教授:刘品新

3.优势专业

(1)民商法学:千里江山非我莫属。人民大学的民商法学是中国民商法学界当之无愧的领跑者。学术带头人王利明教授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民法泰斗佟柔的弟子;学术带头人龙翼飞教授现任六个国家部委的专家顾问。商法的董安生教授在学界内也有重大的影响。人大的民商法考研以其竞争激烈著称。当然,这么多的名师也的确值得向往民商法的同学们放手一搏。

(2)法学理论:人大的理论法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个法学理论学科点。其地位可见一斑。孙国华教授是全国法理学界公认的权威,现在仍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的第一顾问,吕世伦与谷春德教授是我国老一代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权威,朱景文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众多的名师使人大的理论法学功力非凡。

(3)法制史:作为中国法学界的领军人物,法制史学界的开拓者,原人大法学院院长曾宪义教授奠定了人大法制史专业的不可撼动的地位。法律史学科点拥有一支具有较明显优势的学术队伍。老一辈学者林榕年教授、张希坡教授等在国内外法学界和法律史学界一直享有很高的学术声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教研室也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个法律史教学研究机构。

(4) 宪法与行政法学:人大的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培养了新中国首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师资与人才,教学与科研水平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多位教师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制定与修改工作,为新中国法制的建立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许崇德教授、韩大元教授、胡锦光教授、杨建顺教授、莫于川教授等都是目前宪法与行政法领域的领军人物。

(5) 刑法学:尽管赵秉志的出走使人大的刑法学伤了元气,但依然无法改变人大刑法学在学界的地位。刑法学科的主要奠基人高铭喧、老一辈刑法学泰斗王作富教授,以及最高检察院副部级专职检察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等人大教授学子,书写了人大刑法学的辉煌。

(6) 诉讼法学:人大的诉讼法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诉讼法学科点。学科发展基础雄厚,教学与科研水平在国内处于相对领先水平。陈卫东、江伟、何家弘、汤维建、陈桂明、程荣斌等名师汇集一堂。相信未来会更加辉煌。

(7) 知识产权法:依托人民大学雄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实力与法学院坚实宽广的法学各学科基础,以其特色鲜明、全面发展的显著成就成为国内公认的知识产权教学与科研的重要基地,对我国的知识产权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立法、司法工作均做出了重要贡献。

4、培养模式(导师、教研室、导师组)

新生入学后随机分到各专业教研室,参加教研室的各类学术活动,并在各自的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以课程学习研究为主,不分专业。划分方向只是为了更方便对学生的管理,学生可以仍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或者长处选择自己比较感兴趣的方向进行学习研究,不必拘泥于所分的教研室的研究方向,仍旧是以培养综合性人才为主要目标.

5、培养年限以及培养方案

19962006年脱产学习,学制2年,07年起脱产学习,学制3年。

为推动法律硕士培养工作、探索一条区别于法学硕士教育的管理机制,法学院于1997年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研室,专门研究、组织和管理法律硕士培养的全方位工作。经过5年多的实践,法学院于2003年成立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 (简称人大法工委),对招生制度、培养方案、教学体系、社会合作、学生奖励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论证。工作委员会由副院长和各教研室主任组成,下设秘书处,作为专业学位教研室和各专业教研室之间管理沟通的桥梁。从单独设立的平行于各个部门法教研室的法硕教研室,发展为在全法学院范围内打破教研室界限的人大法工委,不仅极大改善了法硕教研室在法律硕士教学和培养的人员、事务和管理等方面捉襟见肘的局面,也有利于学生和导师在专业方面的联系,同时也使全院的教学工作更加协调和统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就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论证和决策,在院领导集体决定后由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研室具体实施。各专业教研室则是组织管理日常教学、科研、党团、生活、心理辅导、社会实践、论文答辩等具体事务的基本单元。

法律硕士入学后分配至各专业教研室,指定导师,实行导师跟踪管理负责制。各专业教研室融合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进修班等培养对象,有益于法律硕士专业理念和理论素质的培养。

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制出一套结构合理、循序渐进、理论与实务并重的课程体系。 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课程体系的科学设置问题。课程体系设置的基本目标,就是安排结构合理、循序渐进、互为支撑的多门相关课程,保持好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之间的平衡,把培养学生的法律理念和习得法律实务技术结合起来。经过长时期法律硕士教学管理经验的积累和相关调研,同时结合《指导性培养方案》、《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选课及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研究生外语课程管理补充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我们制定并完善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设计编制出一套明显区别于法学硕士和本科层次的法律硕士课程体系,突出其基础性、层次性和实践性(附件二)。全部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基础课和专业课、先修课和后续课、原理课和案例课、室内课和实践课等组成,按照知识体系分别设置2至4学分且在1至3、5学期开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要求法律硕士中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必须修满46学分,其中必修课30学分,选修课16学分,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则应修满49学分。除了开设法学理论、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等通行的法学必修课之外,我院充分利用丰富的师资资源,开设了多达80多门选修课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自由选择。这些课程的基本特点是:(1)系统开设多项程序法使之同实体基本法相配套,如民诉、刑诉、仲裁法、行政诉讼法等);(2)对于各个实务性部门法,均安排相关案例法选修课(如民法案例分析、刑法案例分析、民诉案例分析、刑诉案例分析、经济法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等);(3)案例课采取法学院教师与外聘律师、法官相结合授课的办法;(4)专门就法学新兴应用学科和社会热点领域开设选修课程(如法律经济学专题研究、信托法、房地产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物证技术学等)。这样一来,尽管法硕学生人数较多,但是通过面向法学实务,每学期滚动开设近30多门的任意选修课程,既有利于学生各取所需,方便选课,又确实丰富了学生的理论知识,提高了他们从事法律实务的能力,从而受到了学生们的普遍欢迎。

6、课程设置

必修课

(1)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2学分 第一学期

(2)外语 4学分 第一学期

(3)法理学 3学分 第一学期

(4)中国法制史 2学分 第一学期

(5)宪法 2学分 第一学期

(6)刑法学 4学分 第一学期

(7)民法学 4学分 第二学期

(8)刑事诉讼法 2学分 第二学期

(9)民事诉讼法 2学分 第二学期

(1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学分 第二学期

(11)经济法 3学分 第三学期

(12)国际法 2学分 第三学期

(13)国际经济法 3学分 第三学期

(14)知识产权法 3学分 第三学期

选修课(20学分 考试)

(1)推荐选修(从下列课程中选满12学分)

①外国法制史 2学分 第一学期

②证据法学 2学分 第二学期

③商法 2学分 第二学期

④婚姻继承法 2学分 第二学期

⑤国际私法 2学分 第三学期

⑥环境资源法 2学分 第三学期

⑦企业公司法 2学分 第四学期

⑧法律职业伦理 2学分 第四学期

⑨法律方法 2学分 第五学期

(2)自选课(8学分 考试、考查)

由学生在本院系开设的选修课内任选或在全校所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范围内任选

实践必修环节(8学分考试、考查)

(1)法律文书 2学分 第四学期

(2)模拟法庭训练 2学分 第四学期

(3)法律谈判课 2学分 第四学期

(4) 法律实践课 2学分 第五学期

学位论文撰写(8学分)

7、法律硕士的授课情况和教学内容

法学院为法律硕士配备了最好的师资,其中有刘明祥、朱文奇、黄京平、冯玉军等一批国内外的知名教授.对于教材,法律硕士的教学采取开放式的,没有给学生指定固定的某本教材,而是推荐一系列的教材然后让每个学生按照自己的能力来完成教材的阅读.另外,法律硕士还开设有实践课程,比如模拟法庭法律谈判课程,让学生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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