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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2010-08-22 01:08:36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中山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岗位),该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品行;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四)广东户籍报考者需具有大专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学历;

(五)非广东户籍报考者需具有本科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技术职称、岗位工作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工作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

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中山市松苑路一号155室)。

联系电话:0760-88316185投诉电话:0760-88316126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确定后,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最低成绩视情况另行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将分别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2)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由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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