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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重大项目协调办公室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2010-08-20 09:08:49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公开招考1名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和职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报考者须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七)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8月23日(9: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区贸易工业局办公室(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612室)。

(二)所需材料:《盐田区重大项目协调办公室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现场填写,一式两份)、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于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资格初审结果公布

(一)8月24日16:00时在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和进入适岗能力测评人员名单。

(二)初审合格者于8月25日上午9:30-11:30于盐田区贸易工业局办公室(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612室)领取测评通知书。

3、测评

测评方式:实际操作。

测评时间:待定(详见测评通知书)。

测评地点:待定(详见测评通知书)。

考生凭测评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评。测评成绩现场公布,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测评人数少于拟雇用人数3倍的,则测评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4、体检、资格复审、考核

(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雇用人员。

(三)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5、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办理雇用手续。

三、其它事项

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8月18日,如最高年龄35岁指1974年8月19日(含)之后出生。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本公告由盐田区贸易工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2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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