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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卫生系统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昆山籍卫技类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0-08-19 02:08:35
查字典公务员网

昆山市卫生系统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托昆山市人才市场卫生人才交流服务站,面向昆山户籍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53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

1.医疗卫生单位招聘:53人

专业分类:临床医学16人;中医类1人;护理(含助产)15人;检验5人;医学影像7人;影像技术1人;药学4人;中药4人。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91人

专业分类:临床医学45人;预防医学3人;中医(含中西医结合)10人;护理(含助产)17人;医学影像3;影像技术1人;检验5人;药学3人、中药2人;卫生事业管理2人。

二、招聘条件

1.2010届昆山户籍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9届昆山生源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符合招聘单位需求岗位条件(具体见附表);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所有符合条件的昆山生源卫技类毕业生于2010年8月20日8月24日16:00期间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申报,网址:www.ksws.com.cn。

2.正式报名

①正式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2)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含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后下载);(5)就读于江苏省以外院校的大专、中专学历的毕业生,民办、部队院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招生计划(有就读省和江苏省省教育部门盖章的录取名单);(6)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奖惩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人员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交验证处,一份交报名领准考证处,一份交报名单位。(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贴报名表上。

②正式报名时间和地点:

正式报名时间:2010年8月25日9:00一14:00

正式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才市场卫生人才交流服务站(玉山镇中山路201号健康促进中心内)

3.填报志愿: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填报一个志愿的同时,再填报是否服从调节的志愿(调节单位是指镇级医疗卫生单位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类人员只填报护理、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岗位(临床医学统一岗位代码为T77、中医类专业统一岗位代码为T88、护理专业统一岗位代码为T99),不报具体单位。中医临床类毕业生可报临床医学岗位(T77)。

4.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57369506、0512-57571630,0512-55211705联系人:金主任、计先生。

(2)传真:0512-57573852

(3)电子信箱:ksasxp@163.com或kswsrc@163.com

(4)邮政编码:215300

(5)网址:www.ksws.com.cn、www.ksrs.gov.cn、www.kshr.com.cn

5.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二)考试

1.考试内容

(1)笔试:有关专业岗位应具备的理论知识等,中医临床专业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岗位的,笔试参加临床医学类考试。

(2)面试:有关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等。

2.考试成绩与录用方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加面试医疗卫生单位120分为合格分数线,其中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社区卫生服务岗位100分为合格分数线,其中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1:2确定体检和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时按笔试高者优先,必要时进行加试)按专业岗位需求1:1的比例并经考核合格后录用。录用方法,先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按服从志愿(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在本次招聘未录满的岗位中双向调剂录用。护理、临床医学、中医临床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8月26日上午8:30

体检时间:8月27日上午6:00

面试时间:8月27日上午9:00

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临床专业选岗:8月28日9:00

4.考试地点:昆山市人才市场卫生人才交流服务站(昆山市中山路201号,昆山市健康促进中心内)。

5.公示:笔试成绩将于8月26日20:00在网上公示,面试成绩将于8月28日16:00在网上公示,网址同上。

(三)体检与考核

1.通过笔试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特殊岗位按岗位要求。

2.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的人员,考核(政审)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

3.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中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分最高者中一次性替补。

四、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凭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由市卫生局审核、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卫技人员资格考试和考核(含取得岗位相应资格证书等)合格予以正式定级,资格考试不合格者按昆卫人(2006)第4号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昆山市人社局57371237,昆山市卫生局57381258。

六、本简章由昆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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