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药品检验所招聘政府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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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业技术聘用人员1名,辅助服务聘用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需要,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药学及相关专业;从事药品相关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能熟悉掌握药品检验以及相关仪器的操作,在药品检验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开发能力的经验,能独立处理相关的技术问题;有较深的学术造旨,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
(五)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学历,药学类专业;从事药品相关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能熟悉掌握药品检验以及相关仪器的操作,具有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检验相关上岗证书优先。
三、聘员管理及薪酬
(一)所聘人员按照佛山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二)薪酬:专业技术聘用人员,月薪7000元;辅助服务聘用人员,月薪2200元。
(三)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10年8月19日止,具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药品检验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汾江西路城门四街九号,联系电话:0757-83338451。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填写报名表(可网上下载)、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近期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
五、考试事项
(一)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业务知识,以业务知识为主,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性进行评价。
(三)现场试验: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试验,统一采用盲样试验,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现场试验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
附件1:佛山市药品检验所招聘辅助服务聘员报名表.doc
附件2:佛山市药品检验所招聘专业技术聘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