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莘县公开招考广播电视主持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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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提高播音和电视主持水平,经县领导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播音员和电视主持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考数量
电台主持人(播音员)2人,其中男播音1人,女播音1人;
电视主持人3人,其中男主持人1人,女主持人2人。
二、招考对象
全县范围内未就业国家统招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县外毕业生非常优秀的,也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全日制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音色优美,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具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电视主持人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气质端庄,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四、招考方式和程序
招考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
1、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18日
报名地点:县广电中心三楼会议室
报名时需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采集照片3张,交报名费100元。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宣读自备稿件,时间不超过3分钟;二是现场随机抽取一份播件,现场进行播报。播件时长3分钟,考生抽取播件后,可以有4分钟的熟悉播件时间。
面试评委从外地聘请,考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每10人一组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上镜和试播
根据面试成绩,男女播音员前三名参加试播,男电视主持人前三名,女电视主持人前六名参加上镜测试。上镜和试播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
根据上镜和试播效果,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体检结束后,在县广电大楼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办理入编和录用手续。
附件:广播局招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