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蒲县公开招聘临床医护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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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人才战略,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针对蒲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临床医护人员短缺的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省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医护人员。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保证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招聘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县卫生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质量的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充实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动蒲县卫生事业的发展,为蒲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人数
临床医师7名、中医医师3名、医学影像专业2名、麻醉医师1名、口腔医师1名、病理医师1名、护理专业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口腔专业、中医专业需全日制二本B类以上学历;
(2)护理专业、病理专业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好;
(3)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志愿服务于山区县卫生事业,有艰苦奋斗精神;
(5)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往届生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护士资格证)者,年龄放宽为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由县卫生局在新闻媒体和有关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在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网上学历认证报告、派遣证(往届生)、毕业成绩单(应届生)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蒲县县委组织部综合科311房间;联系电话:03575323366
3、报名时间
2010年8月4日至2010年8月15日
4、资格审查
按照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证件鉴别和资格审查。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后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临床知识两部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办法为:按照招聘专业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现场答题测查的方法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按照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
3、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可在本专业参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1、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2、考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聘用结果,均在新闻媒体上公示。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招聘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凡被聘用人员全部充实到临床一线,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五年内不准调动,不准辞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工资标准按县直医疗机构现行卫生人员财政工资执行。试用期间一律实行见习期工资。
五、监督检查
招聘的各个环节,由县纪检委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局设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举报,要认真核实。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5328658532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