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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灌南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简章

2010-08-05 10:08:53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充实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力量,增强公安部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保驾护航能力,促进我县大学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灌南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40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并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目测合格;

3、具备招聘要求的学历;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未就业证件、户籍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考试费用100元。

3、填写《灌南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报名表》一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8月9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灌南县公安局一楼

3、联系人:马金杨井峰

联系电话:85297039 83968833

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五、笔试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对象从事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政策法规水平。试题满分120分,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2、笔试的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务员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一次。

七、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公安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连云港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材料》的要求进行政审。

八、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与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签订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及聘用期内,享受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九、附则

1、有关招聘信息、考试成绩和试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供各位报考对象查询。

2、本简章由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灌南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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