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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环境监测站招聘人员公告

2010-07-30 09:07:24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做好河源市环境监测站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9年,它的前身是东江水系河源环境保护监测站,目前是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属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中属国家二级监测站。内设办公室、自动监测管理室、综合室、业务室、质量管理室、中心化验室等6个部门。

二、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

对象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其它
办公室

职员

社会

人员

1 30周

岁以下

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

历、硕士以上学位

国际关系 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办公室

会计

社会

人员

1 30周

岁以下

大专以上 会计 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业务室

职员

社会

人员

1 30周

岁以下

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

历、硕士以上学位

环境工程 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业务室

职员

应届

毕业生

1 25周

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

历、学士以上学位

环境科学 大学英语六级以上
综合室

职员

社会

人员

1 25周

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以上 楼宇智能化

工程技术

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综合室

职员

社会

人员

1 25周

岁以下

大专以上 电子商务 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综合室

职员

应届

毕业生

1 25周

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以上 会计与审计
自动监测

室职员

应届

毕业生

1 25周

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以上 环境监测与

治理技术

自动监测

室职员

社会

人员

1 35周

岁以下

大专以上 不限 环境监测工程师以上职

称,有2年以上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中心化验

室职员

社会

人员

3 30周

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

历、学士以上学位

预防医学

或卫生检验

应届

毕业生

3 25周

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以上 环境监测

与评价

质量管理

室职员

应届

毕业生

1 25周

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

历、学士以上学位

资源环境与

城乡规划管理

大学英语六级以上

说明:1、招考对象分别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两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08、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2、年龄以周岁计算。2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的。

(二)岗位职责

从事环境监测相关部门岗位专业工作。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社会人员和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12日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环保大楼七楼人事科(市区红星路11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由市环保局人事科发给准考证。每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8月下旬。

(2)地点:河源市环保大楼五楼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实操能力。面试命题和面试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环保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办法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885193。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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