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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瓦房店市应急救援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0-07-29 08:07:00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了加强本市社会治安管理,解决目前治安管理警力不足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瓦房店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瓦房店市应急救援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瓦房店市公安局。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70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左右眼裸视力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瓦房店市常住户口(截止报名时间);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计划招生的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8.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没曾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9.没有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10.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没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以及没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没有吸毒史的;

12.身体没有纹身或刺青;

13.没有在2008年和2009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应急救援中心共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其中男性64名,女性6名。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备注:

处置突发事件 64人 男性

及应急救援岗位

110接警 6人 女性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

报名地址:瓦房店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办公楼内(工联街3段34号)

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二寸彩色照片5张。已就业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村官符合条件报考者,须持所在服务乡镇证明材料(经瓦房店市高校毕业

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查)。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在报名时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招聘条件内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与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

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2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1.考试时间:2010年9月12日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方法为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据笔试成绩,以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含60分),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最后一名时,如果出现成绩并列,对成绩并列考生加题复试(复试题事先备好)。根据《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即在合同期内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合同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对已经组织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村官不加分)。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

考核合格的应聘者,要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数量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管理

考试成绩将在瓦房店市政府网站公布。经考试、考核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瓦房店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录用人员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85612625、8561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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