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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安局招聘20名政府雇员实施方案

2010-07-19 09:07:57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集贤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证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计划及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招聘岗位:招聘计算机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岗位人员19名,狱医岗位人员1名。

管理办法:由县政府与雇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合同期限为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工资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经费来源由县财政单独列支。

二、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范围

1、具有集贤县及双鸭山尖山区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往届非在职(狱医岗位不受限制)男性毕业生,其中: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公安、司法警察院校专科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狱医岗位要求医学院校中专(含中专)以上,临床医疗专业毕业生。

(二)、招考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问题,自愿献身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及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3、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要严格控制(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9(含4.9)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狱医岗位要求:身高1.65米以上(含),体态正常,3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只参加笔试、面试,不参加体能测试。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从2010年7月16日-27日起,在双鸭山电视台、双鸭山日报、集贤县电视台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招聘方案在集贤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

2、报名时间:(7月22日7月29日)报名时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狱医岗位报名者如有工作单位还需持单位介绍信),一寸近期同一底版免冠彩照4张到集贤县人才市场(县广播局道西)报名。

3、资格审查:依据招考对象、范围及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人选,填写《公安局报考政府雇员资格审查登记表》。报考结束后经汇总,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数3倍的,缩减招考职位计划。

4、笔试:(2010年8月7日)

笔试内容:高中语文,以百分计,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消录取资格。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体能测试。

5、体能测试:(8月18日)。

体能测试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制定本次体能测试标准:10米4往返跑131以下;立定跳远2.0米以上;1000米跑525以下。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2010年8月28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答题时间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8月30-9月8日

笔试、面试成绩相加得出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如果按招聘岗位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分高的为录取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考核工作以公安部门为主进行,主要是到考生辖区派出所、居民委考核拟录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并由派出所、居民委出具书面现实表现材料,报招考领导小组复核。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增补录用人员。

8、公示(9月9日-17日):

对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政工、纪检部门查实后,报招考领导小组做出复核结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录用通知名单,由用人单位填写《公安局录用政府雇员审批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凭录用手续到县公安局报到。新录用的政府雇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录工作的领导,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公安局招考政府雇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考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许德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朱凤娥(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肖瑞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魏树立(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

成员:翟慎利(县公安局局长)

丁树有(县公安局政委)

吕俊(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司若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敏志(县编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招考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县公安局政治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公开招考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招录办公室电话:046946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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