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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公开招聘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10-07-14 02:07:11
查字典公务员网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是乐昌市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核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范围要求

1、法律专业1名,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往、应届毕业生。

2、经济管理、会计专业1名,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往、应届毕业生。

3、计算机专业或物流专业1名,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往、应届毕业生。

以上招聘人员均限乐昌户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联系电话:07515572223。

(三)几点要求:

1、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纸),计划生育证明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

5、考生需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60元。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负责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由市人事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事局、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照招考职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2、考核: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聘(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分别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经聘(录)用审批机关审核,并公示后择优聘用。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乐昌市人事局、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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