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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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特制订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 招聘合同制护士34名, 单位职位人数详见附表。
二、应聘条件
1、本市范围内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中专及以上2010年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含简章发 布日之前已落户我市的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 后出生)。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1日至7月16日
上 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卫生局人秘科(东台市鼓楼东路17号)。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户籍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90元。
4、咨询电话:0515-85212451
传真号码:0515-85222806
联 系 人:刘冠峰
四、招聘方法
1、笔试
笔 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考 试时间定于7月24日。7月22日报考人员到市 卫生局人秘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2、体检
按 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 选。
体 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3、录取办法
考 试、体检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入围分数线,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出现同分时,学历高者优先选岗。
4、待遇
拟 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拟聘用人员凭市卫生局发放的《聘用资格通知》与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五、组织与监 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 次招聘工作由东台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派驻卫生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本 简章由东台市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