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公开招聘采编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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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新闻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采编播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职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数(13人)
播音员2名(女)、编辑1名(男女不限)、记者6名(4男2女)、网管人员(男1人)、制作3名(男女不限),共13人。
(二)招聘对象
1、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2、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的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含大专)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德端正,热爱新闻事业,
3、身体健康,品貌端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有特长及有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考虑(需提供有效的文字作品及相关材料证明)
5、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报考条件(见计划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公招人员条件及要求 |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备注 |
编辑 | 1人 | 本科 (全日制) |
中文/新闻/编辑 | 18-30 周岁 |
不限 | 获学位、应聘编辑应具有 从事2年以上编辑经历 |
记者 | 6人 | 本科 (全日制) |
中文/新闻/编辑 | 18-26 周岁 |
4男 2女 |
获学位,有区市级媒体发表作品可优先 考虑,身高:男165CM以上,女156CM以上 |
网管 | 1人 | 本科 (全日制) |
计算机/电子信息工 程(熟悉网络维护) |
18-26 周岁 |
男 | 获学位,熟悉媒资、网络系统, 无线电者优先 |
制作 | 1人 | 本科 | 新闻电视制作 | 18-26 周岁 |
女 | 懂苗语,熟练新闻采编制者优先 |
2人 | 大专以上 (全日制) |
电视制作 | 18-26 周岁 |
不限 | 熟练新闻采编制者优先 | |
播音 | 1人 | 中专以上 (全日制) |
播音专业 | 18-25 周岁 |
女 | 形象好品貌端庄,普通话通过国家2级 甲等以上专业测试。身高160CM以上。 |
苗语播音 | 1人 | 中专以上 (全日制) |
不限 | 苗语播音员,要求形象好品貌端庄,能 说标准流利的苗语,身高160CM以上 |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7月16日。
2.报名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7725121883联系人:罗女士杨先生
电子邮箱rstvnews@163.com。
3.报名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个人简历1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生活照片1张。(4)有关作品、获奖证书,报考制作类的须提交自己制作作品,时间在3分钟之内。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如应聘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不真实,造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7月16日
(三)专业测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本次招聘由自治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区或市级广播电视专业人士采用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7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县职中(暂定)
考试内容:(考试书籍自行购买)
(1)编辑记者播音类:《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2)网管类:《广播电视技术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史萍)、《数字电视网络直播技术》(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徐威)
(3)制作类:《广播电视技术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史萍)《电视新闻节目制作与播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徐威)
(四)面试
面试人员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不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由招考部门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公招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要求的,经报请公招领导小组领导审核批准后,将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评委由市、县级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计划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
考核由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
(六)体检。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从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获聘采编播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本次招聘获得聘用的采编播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聘用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聘用人员如达不到用人单位考核要求的,用人单位将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继续签定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同类人员,具体工资发放方案由广播电影电视局另行制定,社会劳动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