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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选聘招商人员公告

2010-06-21 09:06:22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选拔优秀招商人才,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层次和水平,伊春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国际国内选聘招商人员100名。凡志愿参与伊春招商引资工作的国内外人士均可,优先从企业家、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商会和企业联合会人员、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公务员中聘用。

二、选聘人员条件

1、热爱伊春,愿意参加伊春招商引资工作;

2、具有比较广泛的人脉关系,与国际和国内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投融资公司以及其它企业有较密切联系,掌握较多的客商资源;

3、有较强的公关协调能力,能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积极吸引客商到伊春投资;

4、有招商引资工作经历,曾成功地为伊春和其他地区引进投资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伊春市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ycrsj.net/)下载并填写《伊春市选聘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yczj666@sina.com。同时将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三张二寸照片邮寄至伊春市人事局。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照片、报名表等到伊春市人事局报名。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上重点填写与国内外相关企业、投资融资公司等单位联系情况及招商引资工作经历等。报名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9日

报名地点:伊春市政府办公大楼5楼511室

2、资格审核。经市招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者将被正式聘用为伊春市招商人员,颁发聘书。

四、招商人员管理和待遇

伊春市招商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续聘。招商人员由市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管理,对招商人员业务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对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市人事局、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为招商人员建立临时人事档案。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非本市人员,具备条件的,可以作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到我市工作;在本市工作成绩突出并具备条件的招商人员,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予以重用。

招商人员的待遇以招商引资奖励为主,按《伊春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五、其他事宜

伊春市选聘招商人员工作由伊春市人事局负责。

选聘工作联系电话:0458-387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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