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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机关服务中心公开选调财务人员简章

2010-06-08 10:06:49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宁波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宁波市海曙区机关服务中心全民事业编制财务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高,热爱财务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坚持原则,工作认真刻苦;

2、宁波大市范围内在职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财政财会专业;

5、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6、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以2010年6月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7、男性;

8、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7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布选调信息、接受报名

1、在媒体、网站上公布选调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区政府三号楼3405室(宁波市灵桥路229号)。

3、报名者可登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网(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网(www.nbhsrs.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户口本(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

(6)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7)工作单位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查,入闱考试人员名单将在海曙区人民政府网、海曙区人事局网站上予以公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报名人数不足5人时,选调单位取消选调指标。

(三)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入闱考试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的,先进行笔试,按选调指标1: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考试人数少于10人的取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主要对综合知识进行测试。面试主要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进行笔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总成绩;不进行笔试的,面试成绩作为计算总成绩的唯一依据。如总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

(四)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同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电话:87192461。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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