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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贸易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05-27 09:05:29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宁波市商贸综合执法监察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宁波市商贸综合执法监察中心为市贸易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主要职能是依据商贸流通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执法监管。本次招聘管理和行政执法岗位各1名。

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商贸流通事业服务的思想;2、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3、学历: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4、所学专业为经济管理、法律专业;5、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

二、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时间:2010年6月7日9时--6月9日17时。

网址:宁波考试网(http://www.nbks.net)

报考者登录宁波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0年宁波市贸易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考试,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

(二)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6月10日9时--6月11日17时。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结果请于6月14日上午9时后登录宁波考试网查询。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0年6月24日上午9时--6月25日下午17时。

已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考试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及应试须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数不足3:1,取消本岗位招考。

三、录用程序

(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下旬,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分,作为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从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意识、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核。

(四)公告与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宁波市人事局核准,公告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拟聘用人员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章森

联系电话:0574-87342751,8724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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