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简章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我镇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经济统计岗位1名,财务会计岗位1名,城市建设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经济统计岗位
1、金融或财务专业的一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具备会计师职称;
3、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财务会计岗位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具备会计师职称;
3、1975年5月1日后出生。
(三)城市建设岗位
1、土建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宁波大市户口;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男性。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0年5月27日上午9:00下午4: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相应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相应招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日;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上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它
1、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我镇商人事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570477,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区人事局87668183
3、本简章由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