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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药品交易所面向全国招聘业务骨干员工启事

2010-05-01 09:05:00
查字典公务员网

重庆药品交易所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是专门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相关医用产品的电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现面向全国招聘21名业务骨干员工,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均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在网上报名,请下载《重庆药品交易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到cqypjys@126.com邮箱(如表格不够,可在1张A4纸上双面打印),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

2.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的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证书;本人的研究成果证明或工作成绩证明材料。 2010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需提供由学校出示的2010年在校生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 资格审查结束后退还本人),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的一次性交齐所有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的在报名截止日前交齐所有报名材料。

3、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5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并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应聘程序。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一定比例,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否则,该岗位空缺。

(三)面试

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接受专家组考评,考察其是否具备胜任应聘岗位的能力。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结束后,根据专家组意见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人员。

(四)体检

根据专家组复试意见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人选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药品交易所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应聘人员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招聘工作组将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进入公示环节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药品交易所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薪酬福利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核定的薪酬福利待遇,其标准参照重庆市同类交易机构标准,待遇从优。

五、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重庆药品交易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六、有关说明

(一)本简章中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包括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参加工作后,通过离职或在职学习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研究生也可以报名应聘。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招聘的在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重庆药品交易所可以为其办理调动手续;招聘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重庆药品交易所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成为重庆药品交易所正式员工后,不论何种身份,一律实行同工同酬。

电话:023-63021003,023-63020621

报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高科园财富中心2号A幢808办公室

联系人:付老师 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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