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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事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事业人员的公告

2010-04-30 10:04:35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深化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科技局下属生产力促进中心、广电中心、旅游局及下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裘村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六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事业人员8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名额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或201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招聘对象、范围见附件1。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4:30)。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30日2010年5月20日

2、报名办法

环境保护监测站和裘村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两个职位(专业)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上述两个职位(专业)在规定时间随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携带个人身份证、原户口簿、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奉化市考试培训中心(锦屏南路221号)报名。其他职位(专业)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者将填写完毕的奉化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个人简历的电子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发送至fhhrzhangc@163.com(两份材料缺一不可)。

3、考试办法

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由人事局在5月31日前直接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者个人。网上报名应聘者在面试当天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籍限制的无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携带个人身份证、原户口簿、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出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根据面试情况,由市人事局与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奉化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公告由奉化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奉化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0574-88522209、88588331、0574-88523166(传真)。

附件:奉化市人事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事业人员的公告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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