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衡器管理所关于招聘检定、检验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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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滕州市衡器管理所是独立法人事业技术机构。为适应业务发展和优化员工队伍结构的需要,经研究并报请枣庄市质监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检验、检定员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滕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招聘计量检定人员3名,滕州市衡器管理所招聘环境检测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热爱质监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安心质监工作。
3、报考滕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检定人员须具有机电、机械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滕州市衡器管理所环境检测人员须具有化工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男性。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录取、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为确保招聘质量,报考人数只有超过拟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才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递减招聘计划。
1、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名额,分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录取。录取分数线分职位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考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人选才能列入考察对象。
4、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从报考同类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5、公示。拟聘人选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去向及待遇
新聘职员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安排到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
新聘员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新聘员工的工资和待遇由根据枣庄市质监局有关规定确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
五、报名及有关事项
报考职员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或能说明工作部门、岗位及其履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滕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善国南路善文西街6号)。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至5月7日;
2、报名咨询电话:5583326
3、报名要求:报名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核实后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4、应试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入围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带学校证明)原件交予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面试。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5、报名者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6、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将在枣庄金质网(http://www.zz12365.gov.cn/)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指定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2-5583326;监督电话:0632-3256952。
本公告由滕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负责解释。